典型曝光| 大客车上弥漫的酒精味和隐藏的“神秘驾驶员”,真相背后是.....
11月20日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民警李骅在日常执勤检查一辆鲁GN****号牌大客车的时候,发现该车车内乘客倒是没几个,座位上却全是货物,车内还弥漫着一股酒味,李警官随即警觉起来,该不会是酒驾吧,还是个大客车!!!
随即李警官让驾驶员出示证件,并靠边接受检查。
这时,一名身穿白色外套的男子声称自己是随车驾驶员,民警立即让男子拿着驾驶证和行驶证岗亭来接受检查处理,却发现名男子跟其驾驶证上的照片对不上,民警又询问他驾驶证号码,此人也支支吾吾一个字也答不上来。之后民警又给两人做了酒精测试,都未发现有饮酒情况。
那这另一名驾驶员到底在哪里呢,又是为什么躲躲藏藏不肯现身,而这酒味又从何而来呢?
随后民警又去大巴车上排查,终于找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“神秘驾驶员”刘某,一股酒味扑面而来。
经了解:该车是由温州出发准备去山东潍坊,途经嘉兴时正好需要去带点货,又正值饭点,大巴车一行人便在秀洲收费站下了高速去吃饭,期间刘某因为自己要跟另一名驾驶员换班了,要到明早才轮到他开车,便大胆的喝了酒,随后上车呼呼大睡。
因喝了酒不敢接受检查这才闹出这么一出让人顶包的闹剧,经吹气测试,刘某酒精含量72mg/100ml,很显然无法继续正常履行一名驾驶员的职责。
这次事件中,该车虽然配备了两名驾驶员,但是其中一名驾驶员因为饮酒无法正常履行一名驾驶员的正常职责,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。当场民警对其客车违规载货进行了处罚,并责令马上对货物进行转驳,同时对于其随车驾驶员饮酒进行了批评教育,随后将对该公司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进行约谈,进行安全宣传教育。
>>>嘉兴高速交警提示<<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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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10月24日,公安部、交通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》(公通字[2001]83号)。其中第一条就规定: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。单程在400公里以上(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)的客运汽车,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。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,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。
(以上图文素材由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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